《信‘用修复管理’<办法>》今{起施行,失}‘信信息按严’‘重程’度分类‘管理’

作者:无码一区18禁3D | 发布时间:2026-04-03 14:25:02 | 阅读:73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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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办法》明确,失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,原则上划分为“轻微、一般、严重”三类。

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。

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,最长为1年。

严重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,最长为3年。

达到最短公示期限、纠正失信行为后,信用主体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。

信用修复的统一入口为“信用中国”网站,实行全程线上...

信用修复的统一入口为“信用中国”网站,实行全程线上免费办理,“一网通办”,简化办理流程,缩短办理时间,帮助企业高效便捷重塑信用。

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一般应当自收到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信用修复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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