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曙杰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曙杰享有...
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:2003年至2025年,被告人蒋曙杰先后利用担任原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、原上海建工(集团)总公司总经理助理、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、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、上海城投(集团)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托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、协调项目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:2003年至20...
(原标题: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蒋曙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) :